就五行而论,则木为仁,火为礼,金为义,水为信,土为智。
他将家界定为同居的营共同生活的亲属团体。在这个意义上,家就不只是自己与自己所从来之空间的特殊关系,更是一个人与另一个异姓同时也是异性之人的人为结合。
在传统家庭崩溃之后,有些要素已然不可能——至少近期不可能——得到复兴。因此,家是自负盈亏的基本经济单位,族则是同宗之家的互助联合体。探讨这些问题,不仅需要从儒家的角度来看家之复兴,也需要从非儒家的角度去观照。哪些依然活着,哪些已经崩溃。王国维曾指出,亲亲奠定了中国文化价值秩序的基础,如《中庸》亲亲为大所标示。
在段义孚那里,家的熟悉性、亲近性和中心性,归根结底是着眼于空间和人文地理意义。家不是谈爱情而是谈亲情的地方,不是经营浪漫而是经营事业的组织。同时,也应该承认,从历史的发展来看,裁断义的出现和影响,往往没有突出义概念的价值意义和内涵,而是突出了义作为主体实践的裁度功能,即裁其偏歧,制之归正。
看石头上如何种物事出!蔼乎若春阳之温,泛乎若醴酒之醇。不仅如此,其中还涉及仁义的体用问题。(26)司马光:《古文孝经指解》,清《通志堂经解》本,第19页b。万物生理皆始于此,众善百行皆统于此,故于时为春,于人为仁。
虽分四时,然生意未尝不贯。从朱子的这些解释中还可见,古文宜字并非直就当然而言,但朱子所理解的宜,不是实然,而是应然。
(91) 除了刚断,朱子也用刚果: 吉甫问:仁义礼智,立名还有意义否。盖义是断制裁割底物,若似不和。(92)黎靖德撰,王星贤点校。也就是说,义不仅是见事之当然之则,还是以此当然之则去裁处得当合宜,要如此去做。
这一争论的哲学意义并不是伦理学的,而是宇宙论的。故程子谓四德之元犹五常之仁,偏言则一事,专言则包四者,正谓此也。在人则是智,至灵至明,是是非非,确然不可移易,不可欺瞒,所以能立事也。到发得极热时,便是礼。
且如心、性、情,而今只略略动著,便有三个物事在那里,其实只是一个物。义在我,由而行之,从容自中,非有所制也,此不动之异。
性中有此四者,圣门却只以求仁为急者,缘仁却是四者之先。会做出来底,便是情,这只一个物事。
可见朱子论义处多是就宇宙论来讲,而不是专就伦理学来讲的。阴之初为金,为秋,为义,阴之极为水,为冬为智。以宜解义,虽然亦不能涵盖先秦文献对义的使用的诸意义②,但此说出现甚早,亦颇流行。问:义则截然有定分,有收敛底意思,自是属阴顺。讲到这里,我们应该再回到第一节最后提及的竹简《五行》篇中论义的思想: 不直不肆,不肆不果,不果不简,不简不行,不行不义。仁便有个流动发越之意。
又云:以气之呼吸言之,则呼为阳,吸为阴,吸便是收敛底意。如程颢: 仲尼言仁,未尝兼义,独于《易》曰:立人之道曰仁与义。
○当来得于天者只是个仁,所以为心之全体。问:义是如何?曰:义有个断制一定之体。
(108) 这也是说发动是仁,截断是义,仁是发用,义是定体。义,宜也,裁制事物使合宜也。
上面一段中的解者就是指袁机仲,为此他和袁机仲还作了反复的辩论。《孟子注疏》卷三上正义: 能合道义以养其气,即至大至刚之气也。(94) 照这个讲法,仁义属刚属柔,并非一定之说,要看论说的角度。其余如:孟子义,人之正路也,朱子注: 义者,宜也,乃天理之当行,无人欲之邪曲,故曰正路。
至于各爱其亲,各慈其子,这便是义。自然,朱子以裁制断决说义,并非仅仅是对汉唐儒者的说法的沿袭,也是他经过哲学的反思、反复的体会而得以形成的。
如孟子言义,伊川言敬,都彻上彻下。今且要收敛此心,常提撕省察。
其思想是,义是对善恶的清楚明辨(这就是辩然而直)。(43) 从经学注疏的方法上说,朱子是沿袭《论语注疏》《孟子注疏》的注释方法的。
义,人路也,而以仁义相为体用。应该指出,这两种解释也还是都结合了宜来作说明。义者,宜也,尊贤为大。此句乃翻转,‘义字愈明白,不利物则非义矣。
解者多以仁为柔,以义为刚,非也。出头露面来底便是情,其实只是一个物事。
若认得熟,看得透,则玲珑穿穴,纵横颠倒,无处不通,而日用之间,行著习察,无不是著功夫处矣。所以人禀得,自然有裁制,便自然有羞恶之心。
仁则是恻隐慈爱之处,义是裁制断决之事。○才仁,便生出礼,所以仁配春,礼配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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